教职工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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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-19(1)期末成绩评定及录入注意事项

来源: 作者:审核人:发布时间:2019-01-09点击数:

1、期末考试成绩应呈现正态分布,避免过高过低现象,每一教学班级成绩90 分以上者不超过教学班级人数的20%。

2、试卷评阅应客观公正,评阅尺度和计分方式应统一。

教师应用红色笔阅卷,错误处以减分表示,每题得分以加分表示,计入题号 处(未得分以0分计)。大题加总得分计入试卷首页得分栏内,并签署阅卷 人姓名。试卷评阅时,评卷有改动的地方,评卷人必须在改动处签字。

3网上成绩录入注意事项

分项成绩:可采用百分制或五级记分制(优秀、良好、中等、及格、不及格)

总评成绩:一般采用百分制,也可采用五级记分制

(1)选择录入课程,点击确定进入该课程录入界面。点击左边黄色栏,调整确定“作业和测 验、期中考试、实验、实践、课堂问答和讨论、课堂纪律、期末”七项(体育课程为 A、B、C、D、E五项)的分项比例(由任课教师在开学初确定并告知学生,期末成绩分项比 例为30%-60%),不计算分值的分项比例输入“0”。

(2)“成绩分项录入级制”默认为百分制(可调整为五级制)。

(3)点击黄色栏返回成绩录入,左上方“总评转换成”默认为百分制(可调整为五级制),分别输入各项成绩,并及时保存。录入完成及核查后后点击提交。

(4)缺考、违纪者分别在备注栏选择“旷考”、“违纪”(不需输“期末”栏)。

(5)课程期末考试成绩低于40分者,系统自动计算在“总评”栏写入期末考试成绩。民族生、港澳台侨生成绩正常录入,教务处会统一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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