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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开征集杭州市“十三五”科技发展规划研究承担单位的通知

来源: 作者:审核人:发布时间:2014-09-29点击数:

各学院、各部门:

为切实做好杭州市“十三五”科技发展、知识产权、防震减灾规划编制工作,经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会议同意,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市“十三五”科技发展、知识产权、防震减灾专项规划研究的承担单位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专项规划研究名称

1、杭州市“十三五”科技发展规划的研究

2、杭州市“十三五”知识产权规划的研究

3、杭州市“十三五”防震减灾规划的研究

二、专项规划研究的基本要求

专项规划研究以指导编制高质量的杭州市“十三五”科技发展、知识产权、防震减灾专项规划为目标,以杭州市“十三五”规划编制的思路、要求为导向,主要的研究内容和任务是:

1、现有基础条件(主要是市“十二五”规划完成情况及评价);

2、面临的发展形势与任务;

3、“十三五”期间专项规划的战略思想(指导思想、基本原则、战略定位);

4、“十三五”期间专项的发展目标选择;

5、“十三五”期间专项的重点任务与布局(科技发展规划还应研究:“十三五”期间区域重大科技创新研发与突破的优先领域、发展区域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);

6、保障“十三五”专项规划实施和目标任务完成的对策举措。

7、专项在“十三五”期间应优先出台(完善)的重大政策举措,组织的重大改革试点或工程项目(特指区域防震减灾工程)。

三、申报专项研究的基本条件

为切实提高杭州市“十三五”科技发展、知识产权、防震减灾规划研究的科学性、指导性,本次专项规划研究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向社会公开征集“十三五”规划研究的承担单位,欢迎在杭各高校、院所和其它专业单位,特别是前期曾承担过省、市相关规划编制的单位组织申报。要求专项研究负责人具备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,具备较高研究水平与组织协调能力。研究组成员掌握专项发展态势,熟悉杭州市情,具备与申请项目相应的较全面的理论知识和工作基础。

四、申报方式

本次项目采取书面申报方式受理。申报者需提交《杭州市科技项目申报表》、《项目可行性报告》、承诺书及有关附件材料一式7份,要求用A4打印并按此顺序装订整齐,同时电子稿发kyc@zufe.edu.cn

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1015日。

五、专项研究资助标准及拨款方式

每项专项规划研究安排项目经费10-15万元。专项承担单位确定后,由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专项规划主管处室与之签订科技计划合同;签约后拨付50%研究经费;提交研究报告和专项规划初稿经主管处室审核通过后,再拨付50%研究经费。其中,科技发展规划研究内容比较多、要求高,拟同时安排2个专项。

六、专项规划研究的评审验收

专项研究日常工作按杭州市科技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管理,专项研究完约验收以“十三五”专项规划送审稿通过杭州市科委组织的专家组评审为主要方式。

专项研究要求提供的成果形式:(1)专项规划研究报告;(2)“十三五”专项规划送审稿;(3)其它附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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